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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建科职能
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组织拟定水长期供求计划;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和引进外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管理和审查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市内水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含水电站)的选址、库容规划扣出意见。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验收;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和设备监造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基本建设工程的安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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