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水资源科职能
负责水利行业法规的执行和水利执法工作;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的征收使用管理;研究提出全市水利方面的政策;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监督水土保持和渔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区间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本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