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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以来,长治市水务局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中心,狠抓责任落实、引导教育、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该局先后被长治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全市最佳服务机关和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
“强基”——象落实防汛措施一样抓廉政责任落实。该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工作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杰每年初都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导流”——象发展引水灌溉一样抓教育引导。该局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对干部职工深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先后学习了《党章》、《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内容,组织观看了《生死牛玉儒》、《郑培民》等多部影片,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先后开展了赠送廉政春联、新春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树荣辱观,唱正气歌”主题演唱比赛、水利职工廉政文化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构筑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了警钟长鸣,促进了廉洁从政。
“筑坝”——象修筑水库大坝一样抓制度建设。该局结合工作实际,从筑牢制度防线、规范工作程序入手,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使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明确了行政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多次向社会发放监督卡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堵源”——象治理水土流失一样抓源头治理。该局针对水利行业的特点,深入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执法监察,对水利工程从立项审批、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到运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单位财务开支做到程序规范、账目清楚、使用合理。项目资金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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