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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水利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07年是我市水利建设的关键年,同时也是水利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年。全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市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实施兴水战略动员会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水利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水利建设提供可靠保证。为此,我们提出2007年长治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一、围绕六大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实施兴水战略的决定》和全省实施兴水战略动员会精神,十一五全市水利工作要以六大工程为抓手。今年是实施六大工程的开局之年,是水利工程项目落实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我们要以实施六大工程为己任,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同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有问题尽快整改。一方面,检查六大工程的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监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促使其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特别是要把好资金关,健全制度,环环紧扣,不出漏洞;另一方面,监督检查水利干部作风的改进,主要检查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强不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要继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权力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要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先进典型的培养。要继续开展具有水利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个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要把握重点。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重点部位是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资金管理领域,着眼点要放在六大工程建设上。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调配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国有水利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在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和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注重查处在新水源工程建设、库区移民、饮水安全、水保治理、灌区改造、河道管理和采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二要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每一个查办的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检验。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惩处腐败分子,又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文明办案。
三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从中发现管理和监督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监察建议并帮助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同时通过深入剖析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水利市场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逐步建立信用体系,形成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建设良好政风行风
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保证政令畅通、廉洁高效。各级水利部门都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改进许可方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公开、首办负责、审批服务承诺的一系列制度,坚决执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查处玩弄手中权力,刁难服务对象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把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监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监察机制,落实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拓宽监督检查途径,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确保政令畅通、廉洁高效。
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倡导八种良好风气。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达标评比及庆典活动,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认真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奢侈浪费行为,以良好的作风为水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水利发展环境。在连续几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水利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在市直参评部门中的排名也比较靠前。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要继续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真正树立务实、高效、廉洁的水利行风。首先,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继续列入整体计划,作出相应安排部署,尤其是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和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基层站、所,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下功夫抓好;其次,落实水库移民政策,妥善处理移民上访,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三,各水管单位是直接为社会服务的窗口,要实行水量、水价、水费公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行业形象;第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提高行政审批窗口的服务水平,坚持“一口进出”;第五,认真对照我们的公开承诺,进一步抓好落实;第六,竭尽全力办好涉及水利职工和全市人民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和业绩取信于民。
五、推进机制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一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考核预告制、公示制、试用期制等制度,防止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现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使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要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进一步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山西省水利厅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机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要强化行政审批窗口的职能,切实解决部分行政审批不经过审批窗口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深化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继续清查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严格执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编制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四是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保证项目安排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四项制度,特别是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行阳光作业,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现。要严肃查处违法转包、分包、越级承包水利工程问题。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和完善,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已有制度。二要注重制度的落实。三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和经常性检查,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制度本身及执行中的问题,纠正偏差,抓好制度的落实。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干部的任免,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要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讨论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考察干部要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的表现,任用干部要如实记录整个过程,按规定进行表决,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要定期交流。要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分配行为,监督检查部门预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其他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杜绝截留、挪用水利资金和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尤其是重点工程,要对其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开工、建设、资金拨付、工程管理到验收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水利工程“四制”进行建设,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
三是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支持和保证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督,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坚持行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逐步推行效益审计。要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接受监督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效果。要依法保障群众的监督、批评、控告,检举等权利,增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七、认真落实责任,正确行使纪检监察职能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领导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各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住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担负起“一岗双责”的重任,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部门和人员负责。要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导致不正之风蔓延而得不到有效治理,以至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今年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要突出典型示范,以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